一般情況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雜志投稿建議:
①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一、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作者通訊地址、電話。
②參考文獻應為正式出版物發表的作品,所引用文獻務必與原文核實,內容、版本、卷期、頁碼、年份應準確無誤,參考文獻中的作者1至3名全部列出。
③引言,說明課題的研究背景,引述該領域的國內外研究進展,說明本文選題意義和創新點;內容不應與摘要和結論雷同,不能出現圖表。
④論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資助證書復印件。
⑤稿件應文字精練,層次清晰,觀點明確,論據充分,數據可靠,說服力強。
⑥實行嚴格的同行專家審稿制度和三審三校制度,依據稿件學術質量,公平、客觀地取舍稿件。稿件觀點鮮明,重點突出,理論聯系實際,文字通順精煉。
⑦來稿要求用字規范,量和單位符號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文中第1次出現的量符號要給出其含義,量符號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上、下角標要明顯區分其相對位置。
⑧標題序號按照“一”、“(一)”、“1”、“第一”或“首先”順序排列,一般不用“①”號。根據文章具體內容,序號可適當減少,但不可反順序使用。
⑨摘要是對論文的內容不加注釋和評論的簡短陳述,不用公式和化學結構式、圖表、特殊符號等。表達力求簡單、具體,術語規范,一般400字內。
⑩注釋是對論文中特定名詞或新名詞的注解。注釋可用頁末注或篇末注中的一種。選擇頁末注的應在注釋與正文之間加細線分隔,線的長度不應超過紙張的三分之一寬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雜志是由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1985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2-4611,國內刊號:11-1407/D。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多元領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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