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中共鄭州市委黨校學報》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lián)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shù)期刊(包括《中共鄭州市委黨校學報》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fā)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lián)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中共鄭州市委黨校學報》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fā)票信息。
《中共鄭州市委黨校學報》雜志投稿建議:
①論文標題應言簡意賅,準確反映論文的內(nèi)容,一般不應超過22個字(含正副標題),盡量避免出現(xiàn)標點符號及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詞、代號等。
②摘要應反映論文的目的、方法及主要結果、結論,并充分反映論文的創(chuàng)新點,表達簡明、語義確切,以100 ~300 字為宜。
③文中若使用圖表、圖畫或照片,請?zhí)峁┢浔匾南嚓P信息(如內(nèi)容簡介、作者、創(chuàng)作或拍攝時間、收藏處所、出處等),并標明序號。
④本刊對于所有稿件,無論選用與否,將奉上審稿意見。對于沒有采用的文章,歡迎作者在認真修改后再投,本刊將在同等質(zhì)量下保證優(yōu)先刊發(fā)。截稿后1個月內(nèi)未收到錄用信息,作者可另投他刊。
⑤來稿應理論聯(lián)系實際,言之有據(jù),邏輯嚴密,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或應用價值。
⑥參考文獻:用于說明引文的出處,用“[1]、[2]、[3]……”編號,置于參考文獻之后;參考文獻序號應與正文中序號對應,多次引用同一文獻,在文內(nèi)文獻引用上標同一序號并標明頁碼。
⑦外國人名、地名請參照商務印書館出版的《英語姓名譯名手冊》(新華通訊社譯名室編) 和《外國地名譯名手冊》(中國地名委員會編) ,并注原文。
⑧正文須觀點鮮明新穎、材料充實可靠、論證嚴密科學;引用他人的成果,須注明出處;引證不能用來構成本人論文的主要或?qū)嵸|(zhì)部分;層次一般采用一、(一)⒈(1)1)的層次順序。
⑨非直接引文注釋,注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⑩如果是基金項目,請注明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項目名稱和編號,基金項目需要附批準文件或任務書復印件。
《中共鄭州市委黨校學報》雜志是由中共鄭州市委黨校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chuàng)刊于2002年,雙月刊國內(nèi)外公開發(fā)行,國際刊號:1671-6701,國內(nèi)刊號:41-1331/Z。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fā)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guī)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馬克思主義研究、黨的建設、哲學與經(jīng)濟學、政治與公共管理、社會建設、法學研究、市情省情研究、文史教育等多元領域。
《中共鄭州市委黨校學報》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yōu)秀期刊遴選數(shù)據(jù)庫、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知網(wǎng)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中共鄭州市委黨校學報》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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