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新疆藝術學院學報》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新疆藝術學院學報》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新疆藝術學院學報》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新疆藝術學院學報》雜志投稿建議:
①對表、圖進行解釋說明的文字,要與表、圖內容一致,不出現錯漏。
②注釋號以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標于右上角(如“①”),每頁單獨編號,注釋內容置于頁腳。
③前言應充分說明研究工作的背景、意義、本文擬解決的問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引出重要文獻,全面評述相關研究工作,突出本工作的重要性和創新性,不要忽視國內同行的工作。
④基金項目名稱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若屬多項基金資助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⑤來稿務須符合學術規范,力爭主題明確、立論新穎、思路清晰、觀點鮮明、內容充實、文字簡練。
《新疆藝術學院學報》雜志是由新疆藝術學院主辦的藝術學術期刊,創刊于2003年,季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672-4577,國內刊號:65-1243/J。
該雜志以反映藝術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藝術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談藝錄、藝術理論與美學研究、樂舞研究、美術與設計研究、影視戲劇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學院文叢等多元領域。
《新疆藝術學院學報》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全國優秀社科學報、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新疆藝術學院學報》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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