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涉外稅務》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涉外稅務》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涉外稅務》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涉外稅務》雜志投稿建議:
①文題應具體、確切,高度概括文章并應使用規范術語。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外來語、縮寫詞、代號、符號等。
②參考文獻按GB/T 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出。
③論文以提供論著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獻重要信息的短文。
④參考文獻緊接正文,重復文獻請以第一次出現的次序標注。
⑤對擬用的稿件本刊將向作者發出Email通知,不用稿恕不另行通知作者,來稿也不退還,請作者自備底稿。
《涉外稅務》雜志是由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深圳市國際稅收研究會主辦的金融學術期刊,創刊于1988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6-3056,國內刊號:44-1283/F。
該雜志以反映金融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金融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導讀、財稅觀察、研究與探索、稅收法治、調查與思考、國際稅收、海外稅收、征納之間等多元領域。
《涉外稅務》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百種重點期刊、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社科雙效期刊、北大圖書館收錄期刊、CSSCI 南大期刊(含擴展版)、北大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涉外稅務》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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