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大月刊》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題名,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
②參考文獻應是公開出版物,以便審者、編者、讀者查證。引用文獻請盡量不要超過5年(最好2年以內),以其在正文中出現的順序排序。
③稿件不涉及保密問題,署名無爭議,稿件一律文責自負,本刊有權對來稿做文字修改。
④文稿凡屬基金資助項目,應寫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正式名稱填寫,投稿時附基金項目證明復印件,本刊將優先錄用和發表。
⑤摘要不應簡單地重復題名中已出現過的信息,不需要背景或知識性的介紹,不要把引言和結論中敘述性的內容,以及學科領域內常識性的內容寫入摘要,也不要有自我評價的語句。
⑥正文部分小標題一般單獨占一行;段首小標題,前空兩格,后空一格。層次編碼依次使用一、二、三…;1.2.3.…;1)、2)…。也可使用1.1、1.2、1.3…的格式。
⑦注釋:是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其序號為[1][2][3]……,注釋文字與標點應與正文一致,注釋置于文尾,參考文獻之前。
⑧論文必須有:中英文題名、作者、作者工作單位及所在地和郵編、中英文摘要、中英文關鍵詞,中圖分類號,參考文獻。第一作者簡介(姓名、性別、學位、職稱)。
⑨文稿應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數據精確、文字精煉、層次清晰。審稿制度:本輯刊采用專家評審制度,以求學術的公正與嚴肅。
⑩計量單位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符號表示。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于1條時應采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
基本信息
《上海人大月刊》雜志是由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管,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90年,是國內政治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
該雜志國內刊號為31-1590/D,國際刊號為1674-2621,現被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權威數據庫收錄。
此外,還榮獲多項榮譽,如: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這些都體現了該雜志在推動政治理論與實踐發展方面的重要貢獻。
欄目設置
《上海人大月刊》雜志欄目涵蓋政治領域多個維度,包括:本刊言論、專題報道、審議視察、學習探討、法治社會、代表園地、信息交流等。
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政治雜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政治領域的改革與發展,為政治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對促進我國政治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上海人大月刊》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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