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江蘇警官學院學報》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江蘇警官學院學報》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江蘇警官學院學報》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江蘇警官學院學報》雜志投稿建議:
①注釋用于對文章正文作補充論說的文字,采用頁下注,注號用①②③;參考文獻用于說明引文出處,采用文末注,用[1][2][3]順序標注。
②作者應保證無署名爭議、無一稿多投、無泄密情況、無政治性問題,文章必須具有創新性、學術性、科學性和準確性、規范性及可讀性。
③插圖力求簡明清晰,用計算機清繪,線條要勻,線寬0.2mm,圖中文字、符號、縱橫坐標必須與正文一致;照片要求黑白清晰,層次分明,標明比例尺;表格采用三線表的形式,圖表名應附相應的英文名。
④一般情況下,稿件的一級標題為論文標題;二級標題以一、二、三、……表示,占兩行居左排;三級標題以(一)、(二)、(三)、……表示。
⑤來稿最后需標明作者(編者,譯者)的真實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工作(學習)單位、職務(職稱)、主要研究方向、詳細地址、郵編以及聯系電話(手機號碼,以方便快遞公司投遞樣刊),未按要求填報相關內容的,一律不予采用。
⑥正文章節標題或小標題獨占一行,且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從1 開始)表示,形式為:1 1.1 1.2 …… 2 2.1 2.2 ……
⑦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⑧本刊實行專家審稿制度。按照文章編審流程,對來稿一律擇優錄用,請勿一稿多投。
⑨參考文獻一般不少于4篇,必須是公開發表且在文中確實引用的專著、期刊文章、論文集文章、學位論文、技術標準等,按文中引用的先后順序編號。
⑩摘要應反映論文的目的、方法及主要結果、結論,并充分反映論文的創新點,表達簡明、語義確切,以100 ~300 字為宜。
《江蘇警官學院學報》雜志是由江蘇警官學院主辦的教育學術期刊,創刊于1986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672-1020,國內刊號:32-1704/Z。
該雜志以反映教育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教育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理論與思考、社會治安研究、犯罪學研究、偵查學研究、刑事法學研究、民商法學研究、憲法學和行政法學研究、警事科學研究等多元領域。
《江蘇警官學院學報》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全國優秀社科學報、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江蘇警官學院學報》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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