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華東政法大學學報》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期刊(包括《華東政法大學學報》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華東政法大學學報》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票信息。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雜志投稿建議:
①自投稿之日起,如稿件在3個月內未獲用稿通知,即可自行處理,請勿一稿多投。一經錄用,編輯部有權出于版面需要對稿件進行必要的修改。
②稿件必須用字規范,標點符號、計量單位、數字用法、圖表等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
③來稿請注明作者、單位、職稱或職務、聯系方式及郵寄地址。合著稿件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確定先后次序。
④項目背景和目標:在文章中清晰地介紹基金項目的背景和目標。說明該項目所屬的研究領域以及解決的具體問題。
⑤正文內標題力求簡短、明確,一般不超過五級。層次序號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與注號區別。
⑥項目背景和目標:在文章中清晰地介紹基金項目的背景和目標。說明該項目所屬的研究領域以及解決的具體問題。
⑦數字用法:執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字。
⑧論文各層次標題 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標題層次一般以三級為宜,最多不超過四級,一級用 1,2,3……; 二級用1.1,1.2,1.3……; 三級用 1.1.1,1.1.2,1.1.3……。
⑨數字用法:執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字。
⑩參考文獻按出現的次序列在文末,并在文中對應位置以右上角方括弧中的數字表示。詳細參考文獻格式,見往期雜志。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雜志是由華東政法大學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刊于1998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1008-4622,國內刊號:31-2005/D。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專題研討、法學論壇、博士論壇、域外法苑、基礎學科、會議綜述等多元領域。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中國科技期刊優秀期刊、北大圖書館收錄期刊、CSSCI 南大期刊(含擴展版)、北大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論文優秀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華東政法大學學報》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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