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語學習》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注釋:要對文章內的特定內容(引用數據、觀點和結論)加以注釋。以腳注的形式,采用規范的標識與格式,在文章中的有關詞語、內容以及引文出處等的右上角等標識。
②按GB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于右上角標出。
③圖、表要少而精,應有足夠的信息,具有自明性。線條圖中點線要準確、清晰、美觀,不宜過粗或過細。表格編排采用三線表,不帶豎線。
④作者應保證稿件內容的穩定性。稿件評審期間,除評審意見對稿件提出修改要求外,不接受作者自行對稿件進行的修改。
⑤作者確需變更時應向編輯部說明變更原因并必須提交全部作者親筆簽名同意變更的書面文件。署名作者在2人以上(含2人)及以集體作者署名時,應標注通訊作者。
⑥研究內容和步驟:闡述課題研究的具體內容和研究步驟。說明將采取的措施、研究時間安排和具體活動。
⑦關鍵詞:3-8個(關鍵詞選定的基本原則:每個關鍵詞都要與文章內容契合,概念不可太大,也不要過小,可從方便網上檢索的角度考慮)。
⑧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
⑨作者應保證對作品擁有合法的著作權,本刊不承擔由于作者原因產生的著作權糾紛的任何連帶責任。
⑩標題序號按照“一”、“(一)”、“1”、“第一”或“首先”順序排列,一般不用“①”號。根據文章具體內容,序號可適當減少,但不可反順序使用。
基本信息
《法語學習》雜志是由國家教育部主管,北京外國語大學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80年,是國內文學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
該雜志國內刊號為11-1256/H,國際刊號為1002-1434,現被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權威數據庫收錄。
此外,還榮獲多項榮譽,如: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等,這些都體現了該雜志在推動文學理論與實踐發展方面的重要貢獻。
欄目設置
《法語學習》雜志欄目涵蓋文學領域多個維度,包括:專欄、翻譯比賽揭榜、精品書架、法語課堂、法語沙龍、科技之窗、百花園、譯苑掇英等。
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文學雜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文學領域的改革與發展,為文學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對促進我國文學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法語學習》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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