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福建冶金》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lián)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shù)期刊(包括《福建冶金》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fā)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lián)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福建冶金》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fā)票信息。
《福建冶金》雜志投稿建議:
①文章思想健康、主題明確、立論新穎、論述清晰、體例規(guī)范、富有創(chuàng)新。
②作者簡介包括姓名、性別、民族(漢族可以省略)、籍貫、工作單位、職稱、學位、研究方向。
③摘要必須是獨立的和自含的,也就是說,摘要應當是獨立于本篇文章而存在的,因此摘要中不要出現(xiàn)“本文論述了”、“筆者”等字樣。
④引文標示應全文統(tǒng)一,采用方括號上標的形式置于所引內容最末句的右上角,引文編號用阿拉伯數(shù)字置于半角方括號中,如:“……模式[3]”。
⑤反對抄襲他人作品,凡因抄襲引起著作權糾紛,本刊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福建冶金》雜志是由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福建省金屬學會主辦的工業(yè)學術期刊,創(chuàng)刊于1958年,雙月刊國內外公開發(fā)行,國際刊號:1672-7665,國內刊號:35-1143/TF。
該雜志以反映工業(yè)改革與發(fā)展最新成果、探索工業(yè)規(guī)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礦山工程、冶煉加工、金屬材料等多元領域。
《福建冶金》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yōu)秀期刊遴選數(shù)據(jù)庫、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知網(wǎng)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福建冶金》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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