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師范學院學報》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要求作者有嚴謹的學風和樸實的文風,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討論。凡采用他人學說,必須加注說明。
②:要求文字簡潔而精煉;內容客觀而全面;重點突出研究結論;用第三人稱表述(不要出現“本文”、“該文”、“筆者認為”、“作者認為”等用語);不要加詮釋和評價性文字;篇幅以200字左右為宜。
③投稿時請同步提供:文章所有作者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職稱)、聯系方式(手機號碼、辦公電話、郵箱、通訊地址及郵編等)、個人簡介以及照片。
④正文部分小標題一般單獨占一行;段首小標題,前空兩格,后空一格。層次編碼依次使用一、二、三…;1.2.3.…;1)、2)…。也可使用1.1、1.2、1.3…的格式。
⑤為加快稿件處理速度,本刊實行審稿意見及時反饋制度,盡量為來稿附上審稿意見,15日內會給出審稿意見。
⑥注釋是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表示(如①、②),并按順序列于當頁地腳。
⑦標題層次:使用國際通用的阿拉伯數字分級連續編號的國際層次序號表示法,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相隔,末位數字不加點號,一般不宜超過4層。
⑧文中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形式,必要時可加適當的輔助線,表格上方須寫清表序和表名,且表序應在內文相應處標明;掃描、電腦繪制的圖片要求清晰、色彩飽和。
⑨參考文獻一律在文中實引,用數字加方括號上標(如[1]、[2]等),著作類文中上標頁碼,論文請在文末注明刊期、起止頁碼,報紙注明年月日與版面。
⑩論著須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基本信息
《長春師范學院學報》雜志是由吉林省教育廳主管,長春師范大學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82年,是國內教育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
該雜志國內刊號為22-1409/G4,國際刊號為2095-7602,現被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權威數據庫收錄。
此外,還榮獲多項榮譽,如: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這些都體現了該雜志在推動教育理論與實踐發展方面的重要貢獻。
欄目設置
《長春師范學院學報》雜志欄目涵蓋教育領域多個維度,包括:數學研究、物理學研究、計算機技術與信息科學研究、生命科學研究、化學研究、體育科學研究、圖書館學研究等。
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教育雜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教育領域的改革與發展,為教育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對促進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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