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法理、法史 > 中山大學法律評論 > 行為與罪過:兩個世界的光和影 【正文】
摘要:既往的刑法學理與審判實踐,在運用規范邏輯考察行為成立與否與行為個數認定的同時,還保留著簡單套用生活意義上相關概念與標準的殘余,從而在生活世界與意義世界的光與影中迷失了方向。既然刑法學是規范之學,那么應當樹立規范意識,區分事實與規范,遵循刑法體系的內在條理,以行為刑法理論與罪責刑法理論為基點,厘定行為的概念內涵、行為個數的判斷標準,檢討概括故意的概念、犯罪參與的基本原理,反思想象競合犯與牽連犯的刑罰處斷、想象競合與法條競合的區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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