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 > 行政學及國家行政管理 > 地方立法研究 > 作為邏輯程序的立法 【正文】
摘要:立法通常采用的語言風格與邏輯編程語言有許多相似之處。然而,1981年《英國國籍法》《密歇根大學租賃終止條款》和《倫敦地鐵緊急情況告示》中的法律語言示例表明,邏輯編程的基本模型可以通過幾種方式得到有效的擴展。這些擴展包括類型的引入、相關條款、普通否定和擊敗否定、完整性約束、元推理和程序符號。除立法和編程之間的相似處之外,法律與算法還有其他重要的相似之處。例如,它需要根據社會和政治規范來驗證立法,并且需要組織、開發、維護和重復使用大量復雜的法律規范和程序。算法和法律之間的相似性表明,這些不同領域之間有可能實現有效結論與技術手段之間的雙向轉換。本文探討的一種可能性是,適當擴展的邏輯程序設計語言的語言結構,是使立法語言本身變得更簡單、清晰的可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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